阳光大姐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家庭服务业唯一的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阳光大姐山东省首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单位。阳光大姐家政服务2010年,家政服务,“阳光大姐”商标被认定为中国家庭服务行业首个“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1月,阳光大姐代表山东省参加“首届全国家庭服务业职业风采大赛”荣获团体冠军。同年9月,阳光...
目前,阳光大姐服务范围遍及北京、深圳等十几个大中城市,公司各项服务、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经济指标均在全国同行业领先,服务满意率达到98%以上。
阳光大姐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家庭服务业唯一的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山东省首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单位。2010年,“阳光大姐”商标被认定为中国家庭服务行业首个“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1月,阳光大姐阳光大姐代表山东省参加“首届全国家庭服务业职业风采大赛”荣获团体冠军。同年9月,阳光大姐在北京成功举办新闻发布会,代表中国企业向世界发布首份基于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2年10月,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承接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在发展过程中,阳光大姐始终坚持“安置一个人、走职业化发展道路,探索出阶梯式、相关服务配套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及标准化管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并进的科学化管理模式,实现了长足发展。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济南市妇联于2001年10月创办的家政服务机构,2004年实现市场化运作,阳光大姐,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生活困难、就业安置、权益维护等系列化服务,为社会家庭提供家政服务。
阳光大姐以其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发展多元化,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成为济南市民首选的家庭服务品牌。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就业先进企业、全国居家养老进社区示范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诚信示范单位等称号。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政服务十大品牌,家政服务。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国家标准制定者,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综合性家政服务连锁机构
目前,阳光大姐服务范围遍及北京、深圳等十几个大中城市,公司各项服务、经济指标均在全国同行业领先,服务满意率达到98%以上。